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杜绝农村干部腐败,强化传统“三法”
2014-06-19 16:21:54   中国云南网   评论: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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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当前、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已进入批评教育环节,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是党的重要工作方法,各级领导干部在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的同时,也要将目光聚焦农村普通党员、干部。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,各种利益关系不断调整,部分农村党员干部在思想观念、道德水准和工作作风等方面都产生了许多问题,涉农职务犯罪等腐败问题频频发生,严重影响了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。要从根本上消除农村党员干部腐败,我们要在宣传、机制体制建设、监督三个方面下功夫。

  强化廉政宣传,筑牢拒腐思想。目前,农村廉政建设存在的问题表现为:宣传教育的内容层面化、载体形式化、制度随意化;少数村干部宗族观念严重,封建主义思想蔓延,民主法制意识淡薄,存在不少“法盲”“纪盲”干部,出现村务不公开,运作不透明,管理不民主等现象。为此,要充分利用电视、标语、宣传画等形式,以及培训班、报告会、座谈会、文艺汇演等载体,因地制宜、机动灵活地将廉政教育不断向村组延伸,形成全方位、立体化大宣教格局,在农村营造起一种“以廉为荣、以贪为耻”的社会新风尚;同时,通过举办民主法制知识培训班、法制讲座、法制宣传栏等形式,对农村党员干部进行民主法制教育,把农村基层民主建设纳入法制化的轨道,教育广大农村干部带头学法、守法,不断增强基层干部遵纪守法意识,促进农村干部廉洁奉公、依法办事,真正在农村党员干部思想中筑牢清廉、守纪、守法观念。

  完善制度建设,构建惩腐笼子。要抓本治源防治腐败,建立健全制度、构建“不能腐”的制度笼子至关重要。一是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基层领导班子集体议事规则。确保重大决策、重要事项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由班子集体讨论决定,村级重大事项由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,防止由“一把手”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,让群众有知情权,参与权、决策权;二是健全农村财务管理制度,规范农村党员干部用钱行为。要积极推行“村财乡管”制度,建立乡镇财政集中支付中心,切实加强对村集体资金的监管,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用公款大吃大喝和以权谋私行为;三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,加大责任追究力度。要利用责任负责机制,掌握有利时机,集中力量突出解决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和工作中的难点。如农村干部贪污腐败、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,群众反映强烈,而又严重影响党和政府形象以及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等。要把敢不敢抓责任追究,提高到是否具备党性原则的高度来认识,对因为政不廉而导致农民集体上访,或因加重农民负担而引发恶性事件等问题,坚决追究当地党政主要领导的责任。

  健全监督机制,敲响反腐警钟。制度再多再全,监督不到点、落实不到位也是自欺欺人走过场,失了诚信、丢了民心。所以要保廉,监督必须跟上。一要强化上级对下级监督,不断提高监督效果。一方面,要强化乡镇对村党支部和村委会的监督,着力抓好对“一把手”的监督,要突出监督重点,加强对村集体资金管理使用、土地开发承包、土地征用款和公益工程的招标等方面的监督。另一方面,要强化村党支部对村委会的监督。鼓励村党支部和村委会成员按照规定的选举程序交叉任职,以加强村党支部和村委会成员之间的相互监督;二要强化民主监督,积极开辟群众监督渠道。进一步健全和落实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制度,完善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,加强对农村干部的监督;进一步健全和落实村民民主理财制度,完善民主理财小组的职责和工作程序,切实加强对村集体财务活动的监督;进一步规范村委会村务公开工作;三要实施“阳光工程”。推行民主决策、民主管理、民主监督,对农村财务进行定期审计,乡镇审计部门、村委会要定期派员对村委会、村民小组财务情况进行审计,并将审计结果及时向村民公布,发现问题及时查处。

  总之,随着我国经济、政治体制改革深入发展,许多复杂的社会问题会不断涌现出来,农村基层腐败也会有新的变化,我们会面临更多的农村腐败问题,但是相信通过我党上下的共同努力,一定能够做好基层农村的反腐倡廉工作,使传统农业稳步走向现代农业,夯实固牢农业这个安天下、稳民心的战略产业,真正实现农村的繁荣稳固,开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崭新局面。

  作者:骷髅

责任编辑:bjhtren  来自:中国云南网综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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